取代人工勞力,迷你挖掘機最為小巧直接。隧道、豎井等地下管道工程,以及地鐵建設中盾構機無法施工的區(qū)域,都需要用到迷你挖掘機,2噸以下產品因此具有不可替代性。如圖所示,在3噸以下的迷你挖掘機產品系列中,雖然噸位細分程度很高,但主要集中在1噸和1.5噸產品上,總占比74.4%。1噸產品中,常柴發(fā)動機作為國內較早涉足小挖領域的生產廠家,雖然近年縮小挖掘機業(yè)務投入,w15~w17機型售出排名居首,仍然以55.7%的占有率占優(yōu)。久保田U-15是該品牌拳頭產品之一,以96%的絕對優(yōu)勢在1.5噸領域居于首位。相對而言,1.6、1.7、1.8噸生產廠家較15型少,產品型號少,但銷量比例逐步提升。同比去年價格會在未來鋼材上漲的情況下有所提升!2噸產品主要針對出口,不占據國內市場主流機型。
在日本和歐美國家,小挖的產品細分程度非常高,最小噸位的機器斗容相當于一個“鐵锨”,而相差0.1、0.2噸之差就會出現全新的產品線,所謂“需要大的鐵鍬就要大的,需要小的就要小的?!碑a品多樣化得益于當地租賃市場的健全和靈活,集團購買向外租賃的方式會反向促進多型號產品的生產,而國內以私人租賃客戶為主,往往不具備資金能力,如果自用,則多考慮單一工況,如果租賃,則選擇“可上可下”中間噸位的機型。